交通运输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
院属各部门:
鉴于当前全国与兰州本土疫情发展态势严峻复杂,根据学校3月14日晚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,及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》与《兰州交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(第15号)》要求,学院及时召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,安排部署防疫相关工作,制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。
1.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严格做好应急处置与值守。学院领导班子统筹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,督促落实防疫措施和管控要求;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,确保突发紧急事态随时到岗,所有防疫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。
2.不信谣不传谣,涉及具体问题通过正常途径反映解决,自觉做疫情防控的支持者、网络谣言的抵制者、网络正能量的传播者;对因散布虚假和不实信息引发舆情,给学校社会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个人,学院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。
3.全院教职工严格落实教职工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,务必每日上午11时之前在每日报平安提交个人健康信息。密切关注本人及亲属健康状况,若有健康码转码情况出现,须第一时间向行政办公室报备(电话:4938025、13519633909),行政办公室汇总后报人事处和防控办。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及时联系校医院。严禁瞒报、谎报、漏报、迟报、错报。
4.全院教职工均居家办公、在线教学,减少流动,确保安全。学院各科室统筹协调,保证学生在线教学、教师科研等关键工作正常运转。同时,严格日常管理,教职工非必要不离兰,因故确需离兰者,须严格执行学院请假制度,科级及以上干部须同时向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(劳资科)办理请假手续,其他人员须向人事处(劳资科)办理请假手续。
5.校园教学工作区,家属区,北校区之间封闭管理,人员不得流动。同时校园内暂停外卖,快递,防止传播风险。交通运输学院(4号实验楼)楼暂时关闭,所有教师和学生不得进入,开放时间根据学校防控统一要求待定。
6.本科生、研究生严格按照学生处、研工部疫情防控要求,加强心理咨询工作;坚持检测体温,持续做好“学生报平安”工作,准确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。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,全面负责研究生的防疫、安全、信息统计上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。
请全体教职工做好个人健康防护,严格按照省上、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工作,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。
其它未尽事宜,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执行。
交通运输学院
2022年3月15日